2018年4月16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网站下发《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,公开征求公众意见,对非广州籍中小客车实现“开四停四”管理措施。
何谓“开四停四”?
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(含临时号牌车辆,下同)驶入本市以下范围(不含高速公路、华南快速干线、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),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(按自然日计算,下同),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(下称“开四停四”管理措施)。
实施路段主要在中心城区
广州市大观路(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,不含)、东环城市快速路(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,不含)、珠江水道(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,海珠区南面、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、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、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),鸦岗大道(不含)、华南快速干线三期(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,不含)、华南快速路三期辅路(不含)、尖棚路(不含)、同泰路(不含)、华南快速干线二期(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,不含)、广汕路(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,不含)合围的区域,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、鹤洞大桥、洲头咀隧道、珠江隧道、珠江大桥东桥、金沙洲大桥。
广州是不是准备限外了?
广州市公安官方给的解读是,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,不是“限外”措施,是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(俗称“限牌”)的配套交通管理措施,其目的是确保调控政策取得成效,并尽可能地减少对其他城市车辆往来广州的影响。
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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